ATO透露大多数科技巨头在缴纳了自己的税款
澳大利亚税务局(ATO)发布的第五份年度企业税收透明度报告显示,在澳大利亚运营的一些全球最大的科技公司继续遵守该国的税法,在2017-18财年缴纳了应缴税款。
《2017-18年实体税收信息报告》(The 2017-18 Report of Entity Tax Information)列出了2200多家收入在1亿澳元以上的澳大利亚公共和外资企业,以及总收入超过2亿澳元以上的澳大利亚居民私营企业。
它显示了每个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总收入以及他们缴纳了多少税款。
澳大利亚税务局的数据显示,苹果在澳大利亚的营收仅略高于90亿澳元,是全球科技业巨头中最高的。苹果在澳大利亚缴纳的税款略高于1.2亿澳元,接近其4.03亿澳元应纳税所得额的30%。
谷歌Australia在该地区的收入略高于10亿澳元,在1.88亿澳元的应税收入中缴纳了3,700万澳元的税款,税率为19.76%;微软澳大利亚分公司在本财年实现收入23亿澳元,其中6100万澳元为应纳税所得额,但占应纳税所得额的30%;三星电子澳大利亚公司公布的总收入为25亿澳元,其中向澳大利亚税务局缴纳的税款为2,250万澳元,占其7,520万澳元应纳税所得额的30%;Facebook澳大利亚公司本财年收入为4.8亿澳元,其中1270万澳元用于纳税,占其4250万澳元应税收入的30%;澳大利亚亚马逊网络服务公司(Amazon Web Services Australia)的应税收入为2,190万澳元,收入为2.106亿澳元,支付了650万澳元,占其应税收入的30%;华为澳大利亚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收入为6.24亿澳元,向澳大利亚税务局缴纳了2500万澳元的税款,其8,600万澳元的应税收入的实际税率为29.35%。
惠普南太平洋公司也为其447万澳元的应税收入缴纳了30%的有效税率。
参见:如何保护您的企业免受税务欺诈(TechRepublic)
然而,在2017-18财年,科技跨国公司继续屡次违规,没有向澳大利亚税务局缴纳一分钱税款,其中包括SAP Australia和DXC Technology Australia,尽管它们的收入超过了10亿澳元。这些公司前几年都录得亏损,DXC Australia和SAP Australia在18财年的内部重组成本造成2,900万澳元的亏损。
尽管收入达到4.36亿澳元,NEC澳大利亚公司也没有应税收入。
IBM在2017-18财年的应税收入为2290万澳元,而Dimension Data在澳大利亚的应税收入为87.6万澳元。
违法者名单还包括总部位于澳大利亚、在纳斯达克(Nasdaq)上市的公司,以及在英国科技巨头Atlassian定居的公司。Atlassian在报告期内收入略高于10亿澳元,应纳税所得额为1.38亿澳元,但却没有缴纳任何税款。
ATO副专员Rebecca Saint承认,自从引入跨国反避税法(MAAL)以来,该税务机构发现缴纳其应缴税款的公司有所增加,但她也坚定地警告说,ATO将针对那些未缴纳税款的公司。
“我们目前观察到的积极趋势是,许多公司已经停止产生会计亏损,现在正利用前几年的亏损来抵消利润。”我们预计,许多公司将耗尽这些损失,并在未来几年开始缴纳所得税。”
“然而,不断报告持续亏损的公司确实发出了一个危险信号……我们在看到避税行为时会采取坚决行动。”我们将不遗余力地追究跨国公司的责任。”
根据MAAL的规定,在澳大利亚经营的年全球收入超过10亿澳元的公司,如果尚未向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提交一般用途财务报表,则必须向ATO提交。
本质上,被发现逃税的跨国公司必须偿还所欠的税款,外加100%的罚款。
2017年3月,澳大利亚政府还颁布了一项新的转移利润税(DPT),旨在防止跨国组织将在澳大利亚制造的利润转移到海外以逃避纳税。DPT的目标是全球收入超过10亿澳元、澳大利亚收入超过2,500万澳元的跨国公司,对所有利润征收40%的税。
从2018年到2019年,这项税收预计每年将有1亿澳元的收入留在澳大利亚本土,而不是流向其他地方。
这一法案与英国实施的“谷歌税”的法律相呼应。此前,这家搜索引擎巨头被勒令向英国政府补缴1.3亿英镑税款。